024-58179666 / 15541316663
人们的社会活动形态万千,其内容和形式各具特点,归纳起来不外两大类:一类是围绕生活而展开的活动,曰“生存活动”,诸如婴儿出生(或受孕)、饮食、生长、娱乐、读书、交友、生产、祝寿、过节、婚姻……;另一类是围绕死亡事件而展开的活动,曰“死亡活动”,诸如准备寿衣、寿被、寿器、临终关怀、办丧事、做墓立碑、祭祀、吊唁、清明扫墓……(大抵相当与“殡葬”、“祭祀”活动)。人类的每一类活动都受一定文化的支配,或者说都产生一类相应的文化,因而,全部文化就可分为两大类,即:生存文化和死亡文化。前者如优生文化、祝寿文化、茶文化、酒文化、服饰文化、娱乐文化、科技文化、商业文化……;后者有死亡观、殡葬文化、祭祀文化、墓文化、碑铭文化、谥文化……。当然,死亡活动是生者所从事的,其文化也是生者所创立,因而,死亡文化实质上是生存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。
所以,殡葬、祭祀这类死亡文化是颇值得研究的。